Русский 中文 Law Firm Homepage律所首页 Professional Team 专业团队 Business Field 业务领域 Service Content 服务内容 Case Introduction 案例介绍 Professional Articles 专业文章 Law firm dynamics 律所动态 乌兹别克斯坦对建工行业的优惠政策 『专业文章』专栏主要通过发表律师在某一领域的专业见解、常见法律问题、涉及的法律条文等达到普法目的,展现律师个人专业能力,同时为大家解决日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,欢迎大家留言讨论、咨询。 引言 本文就乌兹别克斯坦建工行业适用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与归纳。 一、税务与海关优惠 根据2019年5月13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УП-5715号: 进口国内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工程机械、设备和建筑材料时,完全免除增值税和关税。对一系列大型建筑项目,特别是采用“密钥”模式(под ключ)或公私合作(PPP)模式实施的项目,免除企业所得税。 二、财政优惠与银行贷款渠道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决议第ПП-172号(2024年): 授权银行提供年利率14%的优惠贷款。获得贷款时,国家预算提供最高50亿苏姆的贷款利率补偿。国家按已建成楼层进度支付部分建设费用,而不仅限于项目整体竣工后。国家创业支持基金提供最高覆盖银行贷款金额50%的担保,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。 三、行政与许可程序简化 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典(2021)第ЗРУ-676号法律,2024年9月10日第ЗРУ-960号法律修订: 简化项目设计文件审查——对于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项目,审查采用简化程序。可以电子方式获取建筑规划任务书和技术规范,加快项目启动。直接参与公私合作(PPP)项目可获得土地地块和国家支持。 四、参与投标和项目的优势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决议第699号(2020年11月9日): 引入了建筑公司评级体系。高评级公司在投标中,特别是在政府项目中,享有优先参与权。 评级依据包括:工期遵守情况、工作质量、财务稳定性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五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领域的具体优惠政策总结 1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典,第ЗРУ-676号法律(2021年2月22日),依据2024年9月10日第ЗРУ-960号法律修订: (1)第30条:赋予建筑公司实施技术监督的权利,从而降低风险并提高质量。 (2)第38条:允许对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项目,其设计文件可适用简化审查程序,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审批周期。 (3)第46条:支持区域综合开发,并引入了公私合作(PPP)的概念,使公司能够参与获得国家支持的大型项目。 (4)新增修订(2024年):明确规定可以以电子方式获取建筑规划任务书和技术规范,加快了施工启动速度。 2、内阁决议第699号(2020年11月9日): (1)引入了建筑公司评级体系,考量因素包括:工作经验,财务指标,合同履约情况。 (2)附加优势:高评级公司在参与投标(包括政府招标)时享有优势。 3、总统令第УП-5715号(2019年5月13日): (1)进口建筑材料、机械和设备时完全免除增值税和关税。 (2)对采用“密钥”系统实施的建筑项目免税。 该政策显著降低了直接成本,在进口建筑材料及实施大宗采购时效果尤为突出。 4、总统决议第ПП-172号(2024年): 规定内容包括:为多户住宅建设提供年利率14%的优惠贷款;按已建成楼层进度支付工程款,而非仅在整栋楼完全交付后支付;若公司取得贷款,可获得国家最高50亿苏姆的补偿;创业支持基金提供覆盖50%贷款金额的担保。 该政策优化了信贷准入路径,同时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期的风险敞口。 上一文章:外资投资者了解土地使用规则必备指南——哈萨克斯坦土地分类 下一文章: 微信公众号